长沙财经学校2007年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学校管理,改进服务方式,更好地为师生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及时全面,人人参与,监督到位,注重实效,群众满意。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 辉
成员:肖建军 彭建成 蔡稳良 冯庆珍
工作职责:
(1)负责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学校各处室负责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落实;
(2)负责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方案、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重大事项的审定;
(3)负责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等重要事宜的审定。
(4)按照分工负责制对分管处室办事公开的实施、推进负有领导责任。
2、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主任:刘 军 副主任:王海燕
工作职责:
(1)负责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反馈、考核和评价;
(2)负责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统计、报告;
(3)负责对本方案的修订。
3、校务公开工作执行部门负责人
成员如下:
刘 军 王海燕 谢建力 杨毅群 夏延刚 周仕毛 杨立东 刘海文 唐松林 朱政文 刘一心 雷国藩 雷晓春 曾艳群马炼诚 邹和平 雷胜辉
(1)学校政务公开小组:学校办公室
(2)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公开小组:教育处、团委
(3)学校教务、教研工作公开小组:教务处、教科室
(4)学校基建项目立项、物资采购、财物管理工作公开小组:总务处
(5)学校招生、学生就业、实习、培训工作公开小组:招生就业实习处
4、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黎 辉
成员:邹和平 易去劣 周明建 王文君 何先国 殷其珍
吕湘凯 周 彪
工作职责:
(1)负责对重大事项公开前的预审;
(2)及时对校务公开工作实施部门、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实施方案进行监督检查。
三、校务公开内容及形式
序号 |
公开内容 |
实施 部门 |
公开 形式 |
公开 范围 |
公开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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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管理制度、学期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经行政班子讨论通过后,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方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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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校务公开管理办公室负责反馈。 |
通报 |
全体教职工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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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校办学成果汇报和公示 |
办公室 |
通报并存档。 |
全校教职工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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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领导廉政述职和民意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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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教职工大会 |
校内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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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校每周学校工作安排 |
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形成文字 |
校园网、校讯通以简讯形式进行通报 |
校内外 |
两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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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资、奖金、福利、加班费审批程序。先由开支人填写开支审批表,交给办公室主任审核,再交由主管校长审定后,校长签字,方可进行开支,并在每月底张榜公布。 |
办公室 |
张榜公布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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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对教职员工进行常规考核,并与月奖挂钩,每月定期公示考核结果。每年对后勤服务岗位的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
办公室 |
测评 |
校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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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通过职称评审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相关资料。相关领导对材料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评定,评定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7天。后报送市人事局、教育局。 |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职称评审办公室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公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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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择校生的录取工作: ①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择校生录取工作的“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钱数、分数)的规定,按比例录取。 ②录取工作开始前通过校园网、校内公开栏公开择校生录取条件。 ③择校生到学校招办报名,经审核符合择校条件的学生到总务处缴交择校费,凭缴费收据到教务处登记学籍。 |
学校招生就业实习处、总务处、教务处 |
校园网、校内公开栏公开 |
校内外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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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聘教师。应聘教师到教育局报名参加其统一考试,学校考评领导根据入围名单组织考核,集体评议,并公示考核结果七天,报教育局审批,并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
办公室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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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明宿舍”评选: 根据学校“文明宿舍”评选条例,以年级为单位每周对所有宿舍进行量化评分,每月汇总一次。按评分高低30%比例评出“文明宿舍”,评比结果在完成工作一周内在公示栏公示,并在校园广播、校园网通报表彰。 |
教育处 |
公示栏、广播通报 |
校内 |
完成工作一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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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先进班级”评选: 根据学校“文明班级”评选条例,以年级为单位,每学期按30%比例评出“常规管理先进班级”,“卫生先进班级”产生后,年级应将先进事迹材料及名单送教育处审核后,由行政会议审定“文明班级”,并在校园网、公示栏公示,学校给予奖励。 |
教育处 |
校园网、公示栏公示 |
校内外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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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 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每学年度评选一次。每学年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的指标名额,由教育处提出分配各年级指标方案,报校长室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年级严格按照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按1:1.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填好相关审批表报教育处,由教育处根据择选原则确定1:1的候选人报校长室审批,并由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周,然后收材料逐级上报。待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发给ag凯发娱乐的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光荣榜”,“校园网”张榜公布,并给予适当奖励。 |
教育处 |
公示栏公示、ag凯发娱乐的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光荣榜”、“校园网”公布 |
校内外 |
公示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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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违纪学生处分: 根据《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须知》,学生违纪学校将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无论属于何种处分,班主任均需填写《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违纪学生处分呈批表》,并如实将违纪事实及处分级别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家长签字认可,然后报教育处核实,由教育处提出处理意见报行政会讨论,作出最后处分意见,由教育处拟定布告在学校公告栏公示。 |
教育处 |
拟定布告在学校公告栏公示 |
校内外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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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撤消学生违纪处分: 违纪学生接受学校处分自公布之日一年内未出现任何其它违纪现象,违纪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撤消处分,得到班主任同意后,填写《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违纪学生申请撤消处分呈批表》报教育处,由教育处根据班主任意见,当面与学生及其家长谈话,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工作,要求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管理,并由学生本人向学校作出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保证,待学校讨论决定后,拟定撤消处分布告,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
教育处 |
拟定撤消处分布告,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
校内外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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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学生征订校服: 经长沙市教育局批准,同意本校学生按要求统一着装,校服分夏、冬装,价格按市物价局统一规定为准,每学期开学前一周由教育处、总务处与各种学杂费一同公示,报名时统一收取。以班为单位统计数量、规格报教育处。校服制作单位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由厂家负责运送学校,学校负责送质检局验收,负责分发给学生并管理。 |
教育处 |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由总务处、教育处与各种学杂费用一同公示 |
校内外 |
开学前一周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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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由各教研组推荐合适人选,经教研室核实后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
教科室 |
公开栏 |
校内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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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教师发表论文、参赛获奖、科研成果获奖、辅导学生获奖和学生参赛获奖(市级以上)都以喜报形式予以表彰;有关奖励标准见《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关于进一步实施聘任制,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 |
教科室 |
以喜报形式予以表彰 |
校内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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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立项由校长室根据学校实际及研究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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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
通报 |
校内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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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师生参加各项比赛(教学、教研类),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组织师生参加各项比赛。 |
教科室 |
通报 |
校内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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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团费的收缴、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收费标准是每人0.5元/月,由团委会组织部干部负责收缴、管理。每学期组织学生干部代表结算一次,并将情况向校长室汇报及张贴于团委公告栏。 |
团委 |
公告栏 |
校内 |
学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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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学生干部任用。 每学年初,团委、学生会、文学社、广播站要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录用结果在完成工作后一周内进行公示。 |
团委、教育处 |
公告栏 |
校内 |
一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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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收费项目,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在开学前10天内在收费公示栏向社会公开。 |
总务处 |
收费公示栏公示 |
校内 |
开学前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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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学校财务收支会计报表,含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年度财务结算、月财务开支报表等,在次月10日内财务公示栏公示。 |
总务处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次月1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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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总务处经手的物资、设备购置、大额采购、应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小额采购等,先由总务处开列采购项目、数量、金额,然后送校长室审定同意后,由总务处、工会、相关处室派出3人以上采购小组进行集中采购。审批程序、合同等各项工作,在完成10天内于校务公开栏公布。 |
总务处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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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内容、资金来源、资金筹措、项目效益、项目必要性等向教职工公开。计划立项、资质认证、招投标过程、项目验收、结算情况在各项工作完成10天内于校务公开栏公布。 |
总务处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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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零星维修、修缮项目,伍万元以上项目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伍仟元以上伍万元以下项目,由有关方面做出预算方案,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方可实施,项目预算、合同文本、验收结算情况,在各项工作完成10天内在此校务公开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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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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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门店租赁招标合同在各项工作完成10天内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
总务处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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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公物清点,凡校产变更、固定资产报废,由总务处做出报告,送校长室研究审定,后办理报废手续,有关内容在完成工作10天在校务公示栏公示。 |
总务处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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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保管室物资进出库情况,完成工作10天在校务公务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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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
校务公开栏公示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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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专项经费请拨、使用情况,完成工作10天内张榜公布。 |
总务处 |
张榜公布 |
校内 |
完成工作1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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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事公开程序(见各专项小组办事公开制度)
五、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