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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精神

关于开展2016年“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7 09:24: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创先争优,共同进步,校党委决定开展“七一”表彰活动,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以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和师生员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和正式党员,在党建、教育、教学、科研和招生、就业、后勤、安全等管理服务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均可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班子好。支部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带领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中加强学习和实践,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以师生为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中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形成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4.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工作计划性强,重点突出,认真实施,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所在部门中心工作开展得好,党支部活动有特色,形成可借鉴和推广的经验。能够具体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奋发成才。

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有较高影响力,得到师生党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6. 有值得推广的创新成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形成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党建创新成果。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中带头学习提高。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产业等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倾听师生心声,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5.带头弘扬正气。严于律己,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工作不讲价钱、不推诿,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师德和学术道德。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包括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其他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两年及以上。

1.坚持党性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2.坚持勤政务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对本部门党建工作积极作为,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表率。

3.坚持改革创新。认真钻研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本部门党务工作成绩显著。

4.坚持服务党员群众。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中表现突出。

5.坚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上级纪律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可以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党总支综合考核推荐,比例控制在50%以内;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每个党支部按照党员总数的20%推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校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每个党支部可以推荐1名。

各项评选要严格掌握标准,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评选活动以党总支和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自荐或推荐(其中先进党支部通过自荐方式;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推荐方式),并认真填写自荐表或推荐表(用于评审和公示)。各党总支负责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初审把关,再向党委申报。

3.经党委讨论通过的拟表彰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四、时间安排

1.6月24日中午12:00前,各部门完成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办公室许红萍。相关表格请从学校“党建网”或“财经党建群”下载。

2.7月1日前召开表彰大会。

五、有关要求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大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向表彰对象学习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中共长沙财经学校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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